新利18电竞關於印發垣曲縣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繳機製的通知
發布日期:2024-09-09 17:33 來源: 18新利娱乐官方网站 瀏覽次數: 【字體(ti) : 大 中 小 】 打印本頁
信息索引號 | YC04100/2024-01281 | 發布時間 | 2024-09-09 | ||
發布機構 | 18新利娱乐官方网站 | 文號 | 垣政辦發〔2024〕20號 | ||
主題詞 | 財政、金融、審計 | 體裁 | 政辦發 |
垣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(hui) ,各鄉(xiang) (鎮)人民政府,縣直各單位:
《垣曲縣社會(hui) 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繳機製》已經縣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(men) 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新利18电竞
2024年8月26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垣曲縣社會(hui) 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繳機製
社會(hui) 保險費和非稅收入職責劃轉是黨(dang) 中央做出的重大決(jue) 策,是國稅地稅征管體(ti) 製改革的重要內(nei) 容,是國家治理體(ti) 係和治理能力建設的重大措施。為(wei) 了保障財政收入和政府基金收入,為(wei) 垣曲縣經濟社會(hui) 發展提供財力保障,按照《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關(guan) 於(yu) 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體(ti) 製改革的意見》《山西省稅費服務和征管保障辦法》(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7號)和《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(guan) 於(yu) 印發運城市社會(hui) 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繳機製的通知》(運政辦發〔2022〕35號)要求,持續推進社會(hui) 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繳“精誠共治”,建立垣曲縣社會(hui) 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繳工作機製。
一、工作機製
全縣建立“政府主導、部門牽頭、稅務征收、社會(hui) 共治”的社會(hui) 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繳工作機製。“政府主導”即縣政府領導社會(hui) 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繳工作;“部門牽頭”即財政、人社、醫保、自然資源、林業(ye) 、行政審批、工會(hui) 、殘聯、住建、發改、水利等費種業(ye) 務管理部門牽頭負責征繳工作;“稅務征收”即稅務部門負責征收工作;“社會(hui) 共治”即財政、鄉(xiang) 鎮等相關(guan) 部門履行工作職責,企業(ye) 、機關(guan) 事業(ye) 單位、社會(hui) 團體(ti) 、城鄉(xiang) 居民履行繳費義(yi) 務,保障社會(hui) 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及時足額入庫。
二、具體(ti) 內(nei) 容
(一)社會(hui) 保險費
1.企業(ye) 和機關(guan) 事業(ye) 單位
落實社會(hui) 保險費的征繳工作要求,持續推進稅庫銀三方扣劃繳費方式,人社、醫保部門負責宣傳(chuan) 發動、參保登記、核實基礎數據、推送應繳數據等工作事項;稅務部門負責優(you) 化繳費服務、征收費款、共享征繳數據等工作事項;財政、人社、醫保、稅務協同管理,促進繳費人依法申報繳費。
2.城鄉(xiang) 居民和靈活就業(ye) 人員
(1)城鄉(xiang) 居民基本和補充養(yang) 老保險
人社部門牽頭城鄉(xiang) 居民基本和補充養(yang) 老保險費的征繳工作,每年1月至6月為(wei) 集中征繳期,負責宣傳(chuan) 動員、參保登記、核實基礎數據、推送應繳數據等工作事項;稅務部門負責優(you) 化繳費服務、征收費款、共享征繳數據、征繳結果公示等工作事項;鄉(xiang) 鎮負責村組(社區)居民的繳費政策宣傳(chuan) 、基礎信息核實、落實征繳任務等工作事項。
(2)城鄉(xiang)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
醫保部門牽頭城鄉(xiang) 居民醫療保險費的征繳工作,每年9月至12月為(wei) 集中征繳期,負責宣傳(chuan) 動員、參保登記、核實基礎數據、推送應繳數據等工作事項;稅務部門負責優(you) 化繳費服務、征收費款、共享征繳數據、征繳結果公示等工作事項;公安、民政、殘聯、鄉(xiang) 村振興(xing) 等部門向醫保部門提供居民個(ge) 人、殘疾人、貧困人口等相關(guan) 信息;鄉(xiang) 鎮負責村組(社區)居民的繳費政策宣傳(chuan) 、基礎信息核實、落實征繳任務等工作事項。
靈活就業(ye) 人員社會(hui) 保險
人社、醫保部門牽頭靈活就業(ye) 人員社會(hui) 保險費的征繳工作,負責政策宣傳(chuan) 、參保登記、核實基礎數據、推送應繳數據等工作事項;稅務部門負責優(you) 化繳費服務、征收費款、共享征繳數據等工作事項。
(二)非稅收入
1.工會(hui) 經費
按照“工會(hui) 組織建會(hui) 、繳費人申報繳納、稅務受托代征”的工作要求,各級工會(hui) 負責建會(hui) 工作,繳費人自行申報繳納費款,稅務部門負責征收服務工作。各級工會(hui) 與(yu) 稅務部門共享建會(hui) 信息,對經催繳仍未繳納的繳費人,由稅務部門移交同級工會(hui) 采取後續管理措施。
2.殘疾人就業(ye) 保障金
落實“殘聯年審、繳費人申報繳納、稅務征收”工作要求,殘聯負責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(ye) 情況年審工作,繳費人自行申報繳納費款,稅務部門負責征收服務工作。
3.城鎮垃圾處理費
按照“城管核定、繳費人申報繳納、稅務征收、社會(hui) 協同”的要求,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政策宣傳(chuan) 輔導、費額核定推送等工作事項;稅務部門負責優(you) 化繳費服務、征收費款等工作事項;行政事業(ye) 單位應將城鎮垃圾處理費納入本單位預算管理;繳費人自行申報繳納費款;稅務部門可以委托城市管理部門代征零星分散的費款;按照《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》,城市管理部門、稅務部門配合做好欠費追繳工作。
4.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、礦產(chan) 資源專(zhuan) 項收入、土地閑置費
落實“自然資源部門推送費源信息、繳費人申報繳納、稅務征收”的工作要求,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政策宣傳(chuan) 輔導、費源信息推送等工作事項;稅務部門負責優(you) 化繳費服務、征收費款等工作事項,同時,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和土地閑置費的費源信息進行審核;繳費人自行申報繳納費款。自然資源部門、稅務部門履行各自工作職責,協同做好欠費追繳等後續管理工作。
5.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
按照“繳費人申報繳納、稅務征收、部門協同”的要求,繳費人自行申報繳納費款,稅務部門負責優(you) 化繳費服務、費款征收等工作事項,教育部門向稅務部門提供產(chan) 教融合企業(ye) 信息。
6.水土保持補償(chang) 費
按照“行政審批部門核定、繳費人申報繳納、稅務征收”的工作要求,水利部門牽頭負責水土保持補償(chang) 費的征繳工作,落實政策宣傳(chuan) 、欠費追繳等工作事項;行政審批部門負責費額核定工作;繳費人自行申報繳納費款;稅務部門負責優(you) 化繳費服務、征收費款等工作事項;對經催繳仍未繳費的繳費人,稅務部門移送水利部門采取後續管理措施。
7.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
按照“人防或行政審批部門核定、繳費人申報繳納、稅務征收”的工作要求,發改部門牽頭負責政策指導、欠費追繳等監管事項;行政審批部門按規定核定費額;繳費人自行申報繳納費款;稅務部門負責優(you) 化繳費服務、征收費款等工作事項。
8.行政單位、參公管理事業(ye) 單位國有資產(chan) 出租、出借收入
按照“主管部門審批、出租人申報繳納、稅務征收”的工作要求,相關(guan) 主管部門負責國有資產(chan) 出租、出借業(ye) 務的審批;出租人自行申報繳納費款;稅務部門負責優(you) 化繳費服務、征收費款等工作事項。
9.森林植被恢複費、草原植被恢複費
按照“林業(ye) 部門核定、繳費人申報繳納、稅務征收”的工作要求,林業(ye) 部門牽頭負責政策宣傳(chuan) 輔導、出具繳費通知單、推送繳費信息等事項;繳費人自行申報繳納費款;稅務部門負責優(you) 化繳費服務、征收費款等工作事項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強組織領導
縣政府成立由分管財稅工作的副縣長為(wei) 組長,財政、稅務等業(ye) 務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為(wei) 副組長的領導小組,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辦公室設在縣稅務局,負責辦公室的日常工作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交流會(hui) 商,解決(jue) 存在問題,持續推進工作,重大問題報告領導小組解決(jue) 。各鄉(xiang) 鎮人民政府、縣直各有關(guan) 單位要提高工作站位,加強組織領導,高效推進工作。
(二)加強經費保障
加強經費保障工作。財政部門要做好社會(hui) 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繳工作相關(guan) 單位、部門經費保障工作。
(三)加強信息共享
各級各部門要立足本地信息化建設實際,密切加強合作,以解決(jue) 實際問題為(wei) 導向,合理確定信息共享方式,提高信息共享時效,實現財政、稅務、各業(ye) 務主管部門基礎信息、征繳信息互傳(chuan) 互通、高效共享。
(四)優(you) 化繳費服務
各級各部門要樹立以繳費人為(wei) 中心的理念,落實優(you) 化營商環境條例,著力優(you) 化繳費服務,落實落細優(you) 惠政策,確保政策直達快享。要創新政務大廳服務方式,積極推進社會(hui) 保險費人社、醫保、稅務“一窗聯辦”“一廳通辦”,構建以網上申報繳費、掌上繳費、電子稅務局申報繳費為(wei) 主,辦稅服務廳繳費兜底的服務渠道,為(wei) 繳費人提供優(you) 質高效的繳費服務。
(五)加強監督檢查
各級各部門要依法加強對社會(hui) 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繳情況的監督檢查。稅務部門應當定期向本級政府報告征繳工作情況。對拒不繳納費款的信息,推送發展改革部門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公示,對嚴(yan) 重失信行為(wei) 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。
(六)加強工作獎懲
對工作業(ye) 績突出的單位和個(ge) 人通報表揚,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單位和個(ge) 人通報批評,造成重大工作失誤或不良影響的追究責任。
本文件由縣稅務局負責解讀。